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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的利益权衡原则

【作者】 曹胜军

【导师】 高家伟;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宪法与行政法学, 2004, 硕士

【摘要】 在法律领域,利益权衡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或适用的方法,是国外法官和学者通过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创造出来的。利益权衡的方法发轫于利益法学派的兴起,进入 20世纪以来,力图打破概念法学或形式主义法学的自由法学运动或现实主义法学运动流行于欧洲大陆和英美国家,利益权衡方法随之应运而生。在以德国为代表的行政法治发达国家取得了一般行政法原则的地位,并被承认具有宪法的位阶,在法国,权衡原则也获得了独立的地位。我国行政法学者在对行政法原则的讨论中较多重视对依法行政原则的研究,而对其它重要的一般行政法原则尤其是方法论原则鲜有涉及。而法律方法,乃为法律认知之根本。中国行政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对方法论原则予以足够重视。 本论文题目为《论行政法上的利益权衡原则》,共分为九个部分。 前言部分 第一章“对利益的解读”,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讨论,其一是利益概念的产生和发展,从概念上对利益做了法律上的界定和分析;其次是利益极其层次和结构,对利益作了简单的分类并从分类中汲取的启示;其三是法律对利益要求的调整;其四是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分析了利益冲突和利益差别极其法律控制。 第二章“利益权衡原则的性质”,讨论利益权衡原则作为一个行政法上的方法论原则所具有的特性。对此问题分为两个层次加以阐述,其一是作为一般行政法原则所具有的性质;其二是作为方法论原则所具有的性质。 第三章“利益权衡原则的一般原理”,探讨了利益权衡原则的涵义以及在行政法上的表现。该原理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利益权衡原则的涵义;其二是行政法上的利益权衡;其三是利益权衡与司法裁量权。 第四章“利益权衡原则的法哲学基础”,力图探求利益权衡原则在行政法上作为方法论原则的法哲学基础。本章分为五个部分,其一是法与法哲学;其二是行政法哲学的矛盾体系;其三是行政法对互动利益关系的回应;其四是利益权衡中出现的两种“绝对主义”的观点;其五是利益权衡与法哲学。 第五章“利益权衡的展开”,本章分为四个部分,既利益的权衡是通过利益的发现、利益的排序、利益的排除和利益的权衡四个过程来展开的。 第六章“利益权衡原则在国外的发展”,利益权衡原则作为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方法论原则,可以追溯到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德国利益法学派。后来作为一种审判方法被广泛运用于司法实践,并在美国的司法审查、德国的宪法诉讼中得到进一步发展。 1<WP=5>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行政法上的利益权衡原则第七章“利益权衡与中国的司法审查”,本章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从美国的司法审查引申出利益权衡与中国司法审查的关系,并进而探究利益的衡量可以在立法、行政、司法中广泛使用,尤其是司法审查中的利益衡量问题,并以确认判决为例分析利益衡量的过程。最后作出结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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