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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立法研究

【作者】 童自明

【导师】 管晓峰;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律, 2001, 硕士

【摘要】 本文系作者在从事融资租赁司法实践近三年的基础上撰写而成。文中对现行立法的评析及建议均有实际案例为背景,作者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借鉴先进的融资租赁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融资租赁立法,从而促进这种新兴融资方式有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发展。 本文除引言及结论外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融资租赁业发展状况和我国融资租赁立法的必要性。 首先,简述租赁的产生并通过分析融资租赁产生背景和特点说明以历史阶段划分租赁种类的局限性,同时强调了融资租赁产生的划时代意义。 其次,介绍世界及我国租赁业的发展状况,表明融资租赁业自产生以来的迅速发展的态势。 再次,在分析融资租赁业发展趋势和现状基础上,说明融资租赁整体性迅速发展的原因在于其本身的经济动能;并指出融资租赁业地区性不均衡发展的原因在于宏观环境尤其是法制环境的差异,接着进一步指出我国立法滞后的现状——生存型立法及加强融资租赁法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进行了融资租赁立法的比较研究并检讨了我国融资租赁的立法进程。 首先,阐明比较研究的出发点,即法律、直接税、金融会计和行政法规四大支柱。 其次,阐述美国、韩国的融资租赁立法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对于美国、韩国。分别介绍了其对融资粗赁定义及其性质的界定以及税收、会计、监管方面的规定;对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诸条款进行了分类并简要评价。 再次,简翌问顾了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并以四大支柱为立法标准作概括评述。 第三部分系本文重点。即我国融资租赁立法评析及建议 首先是宏观角度,论述融资租赁立法的定位及立法体系建立之构想,即以美国租赁专家Am。。bal关于融资租赁的阶段发展理论为依据界定我国融资租赁立法属于生存型立法,但低定位不代表低口标和消极态度。本文在简评“租赁在中国是不是来得太早了”的观点之后,惜鉴韩国专I’〕立法模式提出我国融资租赁立法体系之构想(图示),同时提山完善该体系尚待改进的七点差距。从而引山卜文微观分祈。 其次是微观角度;以上文七点差距为主线对现有立法作具体评析和建议。结合案例分祈的方法,分别对新合同法的专章(包括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与范瞅 租赁设备权利义务、租金的支付、融资租赁的形式、租赁物件所有权五个大问题),融资租赁监管制度、融资租赁税收立法观状(包括加速折旧及投资抵抡制度、营业税的征收制度、关税减免待遇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的适用三个入问题)及融资租赁会计立法等进行评析并提出立法建议。(一)对新合同法专章的评述及建议。 l、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和范晌:新合In江刎定的融资祁赁合同的定义所包含的内容体现了融资租赁本质特人’Z,仁析合同沦夭了翻资柑赁合同的范晌采川广义还是狭义有不皱-书o地力,广人厂义界定。 \ 2、租赁设备权利、义务:涉及暇疵担保责任的承担问题和索赔权的行使问题。对于前者,分别以质量瑞疵及权利暇疵为主题评述了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理论依据:对于后者,在阐述法理的基础上提出司法实践中的两个法律问题:①外贸经营权与索赔权是否可以独立存在:②案例分析一进日代理商如为承租人指定,其在进口环、中因过错导致承租人的损夫,应否由承租人百接向代理商索赔。 3、租金的支付:承租人违约的救济方式有二:①加速支付租金,新合同法中虽有规定,但未明确出租人的“合理催告期限”,应予明确;②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应进一步明确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还有权主张损大赔偿及赔偿的范围。 4、融资租赁的形式;法律应将多种融资租赁模式予以认可,以避抡实践中的一些错误认识,如界定回租式租赁的合法性。 5、租赁物什的所有权:租赁期间出租人的所有权可对抗第三人并于承租人破产时享有取厂J权。 L二对融资租赁监管制度进行评析和建议并阐述行业监管之重要性后, 以案例分忻方式描述我国现行融资租赁监管体制现状及其在司法实 践中所起的负面作用,强凋统一或专门监管的是监管体制改革的目 tjj。。 (三)对融资租赁税收立法现状的评析及建议 1、加诠上川1/k投资抵抡的制度:建议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允灯承租人加诞扒旧,给-L11租人投资减弛税待遇以促进行业发展。 2、仓业内m仆。收制度:机务机犬对触资租赁的性质」。其监管机制】O有模糊认以,即对昭资柑赁业扯收增值税,而乎实上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王丈 +并非真实销售行为,税法上应予调整。 3、关税减免待遇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的适用 近来这一问题由于海关法规的欠缺而显得尤?

【关键词】 融资租赁立法
  • 【分类号】D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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