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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创新
Theoretical Basis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摘要】 湾区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开放性、创新性、协调性和宜居宜业是国际典型湾区的共同特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临着跨境协调、要素流通、社会融合等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本文在总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历程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空间分工理论、空间生产理论、城市体系结构理论和大都市区治理理论,梳理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理论依据。理论分析表明,经济一体化、空间分工和空间重构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提升湾区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和区域协调能力,制度性整合有助于区域功能性整合,制度创新是实现湾区高效治理的重要途径。基于理论分析,在"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体系"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应加强制度创新探索,重点包括基于市场一体化创新湾区跨境协调机制、基于已有平台和合作基础创新湾区城市合作机制、基于"共享产业价值链"创新湾区产业分工机制、基于"区域利益共同体"创新湾区公共治理机制,从这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着手,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新格局。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机制体系研究”(18ZDA04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构建服务‘一带一路’的粤港澳区域联动机制及发展研究”(U1601218);“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体制机制研究”(18JF178)
- 【文献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 编辑部邮箱 ,2019年02期
- 【分类号】F127
- 【被引频次】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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