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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海洋石油污染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
A brief disscussion on th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responsibility of Marine oil pollution in China
【摘要】 由于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海洋生态修复问题也越来越引发社会关注。但我国海洋石油污染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一直以来都不明确,主要存在类型不全、责任范围过窄、责任分担不清,监督不严等问题。可通过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人范围、确立责任人的连带责任机制、完善生态修复责任监督制度等方式构建海洋石油污染的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制度,以期有效落实海洋石油污染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
【基金】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律责任生态化语境下生态修复责任研究”(17BFX126)阶段性成果
- 【文献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 编辑部邮箱 ,2019年05期
- 【分类号】X55;X171.4
- 【被引频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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