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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利之罪与信者的圣战

【作者】 王静

【导师】 崔林林;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律史学, 2010, 硕士

【副题名】论伊斯兰教法中的利息禁令

【摘要】 伊斯兰教法中的“利息”,即Riba,不同于通常认识上的利息概念,因而被公认为伊斯兰法中最为复杂、最难以理解的问题之一。伊斯兰法的首要渊源《古兰经》表达了对高利贷的禁止态度。以《古兰经》为发端,圣训拓展了《古兰经》的禁息概念,把利息禁令的规制对象从《古兰经》中的有息借贷扩展到更多产生“利息”的场合中。而法学家则借助法理学方法论,创制出更多规则。形形色色的解释和规避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利息禁令,使之发展成一个复杂而缜密的体系,乃至于如果不加以详细说明,人们很难将货币兑换、赊欠交易、土地租约、还有椰枣买卖等概念和利息联系在一起。这样一种概念形态的扩张可以称之为巨变。有的当代学者甚至主张,贷款产生的收益和伊斯兰法中真正的利息概念关系不大。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伊斯兰法中利息概念的特殊性质和丰富内涵。利息禁令是伊斯兰法的特色之一,但是目前国内学界对此却鲜有关注,即使有涉及此问题的研究,也只是泛泛带过,对利息禁令的认识尚停留在极度感性、片面,甚至是错误的理解上。本文意图以伊斯兰教法学经训为基础,结合相关历史和社会背景,对这一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历史背景作一介绍及分析。

【关键词】 伊斯兰法利息古兰经圣训沙里阿创制
  • 【分类号】B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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