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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及其保障

【作者】 张波

【导师】 王进喜;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律, 2010, 硕士

【摘要】 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在取得辩护人地位后,依法独立行使的基本权利,是实现程序正义、发现案件真相的保障,同时也是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能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不但事关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之权益,而且也足以影响刑事司法之成败”1。因此,只有从立法和实务中充分保障了辩护律师的各种诉讼权利,才能保障程序的公正,也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一般包括在场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质询权、辩护权、拒绝权等。其中,与犯罪嫌疑人关系最为密切、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指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然而,在刑事立法和实务中,存在问题最多也就是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已经成为辩护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最大障碍。本文围绕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遭遇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从国外和国内的立法情况出发,在分别列举了“三难”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最终从立法和实务的角度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对策。

  • 【分类号】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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