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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行政赔偿范围研究

【作者】 高瑞祥

【导师】 王成栋;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06, 硕士

【摘要】 军事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军事机关和军事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军事行政职权的行为及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当前,我国军事行政赔偿范围在立法设定上极不完善,在专门研究上几乎为空白。这既不符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治精神,也不符合依法行政、依法治军的需要。本文欲立足军事行政实践,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借鉴有关理论研究成果,运用比较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军事行政赔偿范围作一系统研究,探讨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军事行政侵权行为及其造成损害的范围,以期对我国军事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军事行政与军事行政赔偿概述。军事行政与军事行政赔偿是军事行政赔偿范围研究的基础和逻辑起点,尤其要明确的是,我国业已建立的行政赔偿制度是以行政机关行政为基础,而军事行政与行政机关行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就决定了军事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建立,既要充分借鉴现行行政赔偿的法律规定,又不能完全“照搬”。本部分阐明了军事行政的定义、军事行政与行政机关行政的关系;论述了军事行政赔偿的概念、军事行政赔偿与军事赔偿、行政赔偿、军事补偿的界限;同时,对建立军事行政赔偿制度的重要意义作了说明,对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军事行政赔偿立法作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军事行政赔偿范围的概念、意义和影响因素。军事行政赔偿范围可以从行为和损害两个方面理解,它对于军事行政赔偿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而军事行政赔偿范围之所以要受到一定限制,是由于一些影响因素的客观存在。根据这些因素是普遍作用于各种国家赔偿,还是通常只对军事行政赔偿有重要影响,可将其分为一般因素与特别因素两类:一般因素主要包括理论基础、政治体制、国家财力和归责原则;特别因素集中表现为对军事秩序的维护,主要包括军职关系和战时。第三部分:军事行政赔偿的行为范围。军事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是行使军事行政职权的行为,依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可将这些行为分别纳入肯定范围或否定范围,并按照一定的设定方式予以明确。结合前述军事行政赔偿范围的影响因素,具体的设定为:(1)肯定范围。第一,适用违法归责原则的行为事项。首先,受害人为军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参照《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行政赔偿范围之规定。其次,受害人为军人的,国家就下列军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

【关键词】 军事行政国家赔偿行为范围损害范围
  • 【分类号】D912.1;E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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