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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制度研究

【作者】 韩利

【导师】 张今;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律, 2004, 硕士

【摘要】 人类已进入基因时代,遗传资源成为创造财富的特殊资源。在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框架之下,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受到发达国家的“合法”掠夺,发展中国家为此遭受严重损失。本文通过对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法律基础的研究和对各国立法实践、国际组织已取得成果的介绍,探讨了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问题的起因、背景、矛盾的焦点以及解决此问题的可行的框架,并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我国有关的立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问题的提出。本章阐述了遗传资源在现在和将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发达国家的掠夺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的“基因海盗”行为,讨论了遗传资源的严重流失对发展中国家的损害,引出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分享问题。 第二章: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的法律基础。本章首先明确了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即遗传资源并非人类共同遗产,国家对遗传资源拥有主权,这是整个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制度的根本基础。本章阐述了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的法理学基础,通过比较基因专利同传统专利的不同之处,指出现有的基因专利制度使得遗传资源的所有者和基因专利权利人之间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得出的遗传资源的所有者进行利益分享的合理性;接下来进一步从利益分配失衡问题入手,引出农民权这一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承认的利益分享理论。最后,论述了人类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的人格权法律基础——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第三章: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益分享的法律模式。本章首先分析了在知识产权框架下进行利益分享的可行性,主要讨论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协调和来源公开制度。然后,结合国外的立法经验和《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平等分享由于使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利益的波恩准则》的示范机制,具体探讨了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共同商定条件、利益分享、国家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第四章:对我国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立法的建议。在本章中,通过对前三章论述的思考和对我国立法现状的研究,提出了对我国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立法的一些建议。

  • 【分类号】D997;D913
  • 【被引频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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