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原则

【作者】 李砾

【导师】 李树中;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宪法和行政法, 2003, 硕士

【摘要】 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原则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与实施所应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则。关于基本权利的基本原则,目前学者主要是依宪法第51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而认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原则,但是似乎还很少有学者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原则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理论研究。经初步研探,笔者认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现实化原则、有限原则、受保障原则、救济原则五个方面的内容。本文共三万字,分五个部分,通过与具体事例或案例相结合的论证方式,对公民基本权利之基本原则的内涵,从五个不同的层面分别进行了阐释。第一部分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原则,分别从平等权的含义、平等权的地位和平等权的种类三个不同的层次对平等原则作了论述。第二部分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化原则,论证了公民财产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现实化、客观化的物质前提和基础。第三部分公民基本权利有限原则,分析了由公民基本权利体系本身的内在逻辑限制、承担的基本义务的限制以及国家有限干预三个方面所组成的制约体系。第四部分公民基本权利受保障原则,明确了基本权利自身的保障、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的保障、扶助保障、正当法律程序保障四个方面的保障要件。第五部分公民基本权利的救济原则,阐析了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为了自我保障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权利,并且为了寻求权利救济的公正有效,救济的竞争因素和多元的救济方式是不可或缺的。

  • 【分类号】D911
  • 【被引频次】1
  • 【下载频次】425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