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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

【作者】 李栋

【导师】 徐晓松;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经济法学, 2003, 硕士

【副题名】中国相关制度构建中的法律改革及完善

【摘要】 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对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进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改革,本文的讨论就是围绕着如何在中国公司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展开的。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笔者首先分析了建立公司经营管理层激励机制的必要性:从理论上讲,在公司中建立对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机制是基于董事、经理在现代公司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人力资本对于现代经济发展的巨大能量以及公司剩余价值索取的问题而形成的客观要求。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则是对约束与激励有结合的根本要求。 第二部分笔者对建立激励机制的体制及法律障碍进行了分析:新型激励机制之所以无法在中国的环境中得到有效运用是因为缺乏配套的制度和相应的体制环境。薪酬制度受到现行法律、传统观念和市场体系落后的制约,而无法实施以股票期权为代表,以长期激励为要求,以风险与收益相结合为特征的现代薪酬制度。缺乏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明确规定使得董事合法行使职权时缺少有效的保护手段,董事积极行权存在后顾之忧。而缺乏以市场为依托的人事任命与评价机制则使公司人事制度不能摆脱行政干预的束缚,无法适应自由化、市场化和商业化的需求。 第三部分讨论体制改革的推进及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目的是解决新型激励机制在中国运行的障碍。笔者论述了在中国实股票期权制度的探索经验,在分析股票期权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利弊关系的基础上,对中国运用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环境及相应的法律改革提出自己的看法。对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笔者通过论述其理论基础,并分析中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同时明确表示对董事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是实这一制度的根本前提,提出建立这一制度的立法思想。最后一部分笔者论述了经济体制改革对激励机制的重要影响,并对建立以市场为依托的人事任命及评价机制和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改革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 【分类号】D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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