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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教养的性质

【作者】 何艳明

【导师】 邵名正;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刑法学, 2003, 硕士

【摘要】 劳动教养制度创建至今,已经有近五十年的历史,教育挽救违法人员350万人,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随着中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健全,人权保障的日益重视,劳动教养制度日渐显现出与诸多制度的不融洽,甚至其存在的合法性也受到置疑。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势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教养的性质不明确,本文试图对劳动教养的性质重新予以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劳动教养制度提出自己的构想。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发展及性质演变进行了历史考察。按照劳动教养的历史演进过程将其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并考察了每个阶段的性质演变情况。第二部分对劳动教养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宪政思想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之间的冲突等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对劳动教养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根本问题在于劳动教养性质不明确,重新界定劳动教养的性质势在必行。第四部分首先对理论界关于劳动教养性质的学说进行了综述。其次从可能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论证了劳动教养应定性为行政处罚的原因。最后,对劳动教养适用对象重新确定、完善劳动教养处遇制度以及改革劳动教养决定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笔者的构想

  • 【分类号】D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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