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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研究

【作者】 邓顺永

【导师】 陈汉文;

【作者基本信息】 厦门大学 , 会计学, 2002, 硕士

【摘要】 在现实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全的,这种不完全信息易于导致金融市场的外部性问题。在银行业中,外部性问题的典型表现就是银行挤提。银行挤提导致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和周期性的金融危机,由此各国相继引入中央银行监管制度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然而,由于中央银行在行使金融监管职能过程中存在行为缺陷,不可避免地导致监管失败。在监管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市场约束的补充作用就显得非常必要。信息披露通过市场得以发挥约束作用,是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的重要环节。从国际金融监管的角度看,加强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已是大势所趋。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新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更进一步突出强调了市场约束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需要在提高信息供给的充分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可靠性的制度安排方面做更多的努力,完善信息披露,弥补中央银行监管的不足。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而只有上市商业银行由于受制证券法规的约束,有着较为规范的信息披露。因此,本论文着眼于上市商业银行,采用规范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旨在通过探讨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对策,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借鉴。本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其总体架构具体如下。 前言。提出问题,总领全文。 第1章,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相关文献回顾。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回顾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已有研究涉及的论题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国内外关于商业银行所披露信息的特征与内容、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信息披露的状况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的改进建议。另外,考虑到巴塞尔委员会日益突出强调了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以构筑“巴塞尔体制”,本章单独一节进行回顾,综述巴塞尔委员会信息披露制度。 第2章,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一种理论探讨。本章意在通过阐述中央银行监管存在缺陷的制度下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首先,本章从中央银行的监管介入的历史观追溯出发,探讨中央银行制度形成下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进而着眼于经济学视角的考察阐述中央银行监管介入的必要性;之后,立足于中央银行监管失败,提出充分、及时、准确、持续的信息披露通过市场约束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弥补金融监管造成的不足。 第3章,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现实考量。目前在中国大陆资本市场上,共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研究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银行,而且,从2000年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银行的财务报告审计,需要接受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审计”。因此,论文本章立足于国内上市银行,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分析境内外审计财务报告存在的差异,同时结合第1章巴塞尔委员会的信息披露之规定以及美国SEC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则,探讨上市商业银行在贷款呆账准备与贷款、风险要素、资本充足率、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表外项目及审计制度安排等方面引发的披露问题。 第4章,提高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质量:对策思考。针对论文第3章所揭示的有关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即,一是由于国内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从而所披露的信息无法真实地揭示银行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二是信息披露规则之规定不尽完善,充分披露之意愿未能如人所愿地实现。因此,论文本章主要从会计标准的建设与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出发,思考提高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就会计标准的建设而言,论文作者提出我国现行的银行会计标准应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贷款呆账准备金制度、贷款利息收入方面须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借鉴国际会计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加快有关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工作,完成包括表外项目在内的银行业务基本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规则的完善上,应突出强调充分披露原则的运用。另外,建议上市银行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由“境内外双重审计”向“单一审计”过渡。

【关键词】 中央银行监管上市银行信息披露会计标准
  • 【网络出版投稿人】 厦门大学
  • 【网络出版年期】2003年 02期
  • 【分类号】F832.33
  • 【被引频次】4
  • 【下载频次】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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