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企业法人非破产清算制度研究

【作者】 张育斌

【导师】 赵威;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律, 2002, 硕士

【摘要】 企业法人作为持续性从事营利活动的社会组织,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与自然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然人依自然规律而出生,依自然规律而死亡,其主体资格的取得和丧失都是基于事件而非行为,而企业法人的主体资格必须经发起人的设立行为方能取得,其主体资格的丧失也必须在出现特定的事由时,经清算行为才能实现。因此,企业终止与企业成立相对应,企业清算行为与企业发起行为相对应。企业是众多法律关系的集合体,包括企业成员与企业的投资关系,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关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当企业终止事由出现而消灭其主体资格时,上述众多的法律关系都必须予以了结。了结可以以终止原法律关系的方式,也可以以变更原法律关系的方式,但法律效果是使上述法律关系在企业终止后处于确定状态,而非悬而不决。当企业终止时,上述众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将发生利益冲突。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企业终止时侵害其它主体的利益,而必须保障企业终止之后,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得到公平、有序的安排。清算法律制度就是为实现上述目标而建立的法律规范体系。本文分六章对企业法人非破产清算制度进行了阐述。此外,结合文中的主要观点,对《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评述。第一章 企业法人清算的概念首先,对企业法中清算概念的不同的学理解释进行了分析和归纳,从清算与解散的关系、清算的对象、清算的内容和清算的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其次,分别对与清算有关的解散、终止、消灭、注销、吊销等法律概念进行了分析。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了企业法人清算的概念。清算是当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出现时(具体包括解散、被撤销、破产等),了结与企业法人有关的全部法律关系及事务,并最终使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丧失的行为及其程序。企业法人从存续到消亡的正常过程是,存续的企业法人当终止原因出<WP=4>现时,开始清算,清算完毕,办理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终止,丧失其主体资格。第二章 企业法人清算的原因及分类首先,对企业犯人清算的原因(事由)逐个进行了分析。(一)解散,是企业法人的出资人,即企业法人的最终所有人,基于其股权,通过一定的决议机制,自愿作出的终止企业法人的决定。其基本特征,一是自愿而非强制,二是最终的根据是出资人的股权。在不侵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出资人有终止企业法人的权利。(二)被撤销。撤销是国家主管机关对违反法律的企业法人作出终止其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措施。主管机关撤销企业法人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三)破产。本文主要论述企业法人非破产清算的有关问题,破产清算未论及。(四)法院判决。企业法人可以由法院作出终止的判决从而进入清算。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由法院判决终止企业法人的制度。在公司僵局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的规定。在公司内部制度无法打破僵局时,必须依靠外部制度予以救济。应当赋予股东在公司陷入僵局时提起终止公司的诉讼。债权人是公司的外部人,当其债权不获清偿时,可以向公司提起清偿债务的普通民事诉讼或提起破产申请,不应赋予债务提起诉讼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权利。(五)合并、分立。当企业法人合并、分立时,如果导致企业法人的终止,不需要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清算,但仍然要对与终止的企业法人有关的法律关系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了结。然后,以清算的原因及方式为标准,对清算进行了分类阐述,包括自愿清算、强制清算、司法清算和特别清算。文中提出,除非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不应当承担直接组织清算的职责。而是应当对不同情况下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及其义务及责任,清算人的义务及责任,清算的内容及程序作出规定。当清算义务人或清算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强制其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当以民事行为作为清算法律制度的基础,一方面通过相关主体在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压力下的自觉行为保证企业清算的有秩序进行;另一方面,使行政机关不再组织企业清算,回归其社会管理者,而非民事争议最终裁决者的职能。即使对企业因违法而被撤销时,也应首先要求其清算义务人自行组织清算。当清算义务人不进行清算时,主管机关可以作出<WP=5>强制清算的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决定。第三章 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一、清算义务人首先,指出了清算义务人的概念及其义务的内容。清算义务人,是当企业法人终止事由出现时,负有启动清算程序、对企业法人进行清算义务的主体。文中对清算义务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其次,对各类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进行了分析。其中,公司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原则上是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是第一清算义务人,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是第二清算义务人。第一清算义务人如果履行了义务,可以免责,由第二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最后,分析了清算义务人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1.清算义务人不对企业进行清算,将企业财产归为己有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义务人返还原物,用?

  • 【分类号】D912.29
  • 【被引频次】2
  • 【下载频次】210
节点文献中: 

本文链接的文献网络图示:

本文的引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