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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的中小股东保护

【作者】 孙本文

【导师】 徐晓松;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经济法学, 2002, 硕士

【摘要】 本文对协议收购中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协议收购制度是我国《证券法》上一项比较特殊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目前这一收购方式在我国应用十分广泛,存在的问题较多。但是关于协议收购的法律规定很少,专门针对协议收购的研究文章也不多。鉴于此,笔者采用了理论联系实际、比较法学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方法,从协议收购的研究价值入手,通过与要约收购的对比、协议收购中各利益主体的分析,推导出中小股东保护在协议收购中的关键作用。并通过对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分析,提出了协议收购中加强中小股东保护的立法建议。全文分为前言、正文和小结三个部分。正文由三个部分组成,约四万三千字。论文的前言部分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协议收购的发展前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我国的立法现状,指出协议收购中的中小股东保护的不足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正文的第一部分是整篇文章的基础。其整体思路是在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比较过程中,确立文章的概念体系、研究范畴与研究思路。这一部分由三个问题组成,相互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联系。第一个问题主要探讨协议收购与要约收购的区别与联系。论文从协议收购的概念入手,进而通过对比逐步将作者对协议收购的主要观点加以阐述,并导出协议收购中存在的与中小股东保护相关的问题。第二个问题对协议收购中相关利益主体进行了分析,是证明笔者将中小股东保护问题作为研究协议收购切入点的合理性的关键部分。第三个问题主要探讨协议收购与中小股东保护的内在联系并说明当前我国协议收购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正文的第二部分论述了通过制约控股股东权利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观点、理论依据和立法建议。这个部分也分为三个问题。首先,通过介绍美国、德国立法例,指出控股权的转让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重点介绍美国判例法上控股股东的忠实义务规则,并指出这一规则对我国协议收购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讨论控制股份表决权的限制。控股股东所以能够<WP=3>在协议收购中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主要是由于滥用其表决权。所以,从立法上对控股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途径。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讨论是特定情况下对控股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情况。最后,对协议收购中,制约我国控股股东权利提出了立法建议。正文的第三部分讨论协议收购中的信息披露问题。信息披露是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分为四个问题进行讨论。首先介绍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同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就信息披露将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进行比较。信息披露是在要约收购的基础上建立发展起来的,所以研究协议收购的披露问题必须先搞清楚要约收购信息披露的立法理由等问题。随后介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并就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加强我国协议收购信息披露的立法建议。文章小结部分总结全文,指出通过制约控股股东权利,加强协议收购中的信息披露可以达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使协议收购朝有利于社会总体利益的方向发展。

  • 【分类号】D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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