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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作者】 任慧

【导师】 王建芹;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12, 硕士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多元利益诉求已成为当今政府在做出行政决策时必须面对的现实。无论是作为对公众日益觉醒的主体意识的回应,还是出于提升行政决策正当性的需求,参与都越来越成为一股无法回避的热潮。而真正成熟、有效的参与,绝不仅仅是分散的个体行动,更需要建立在利益组织化的基础上,以各种社会团体及其所指向的公民社会为依托。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团体发展迅速,在环保、规划、价格等诸多行政决策领域都开展了富有意义的参与实践,显示出自身独特而重要的价值。同时,社会团体的参与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面临着现实的困境。要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可接受性,要实现富有意义的参与,就有必要对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的理论和制度进行探索和分析,并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途径。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理论研究法,对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的相关重要理论进行整理和挖掘,探寻社团参与的意义,为下文具体问题的论述奠定基础;采用了规范分析法,梳理总结了当前我国的社团管理制度和各地方行政决策参与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可完善之处;此外还采用了实证研究法,在充分搜集相关数据、报告和案例的基础上,深入透视和剖析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为论文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思路提供可靠的实证支撑。论文分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四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阐述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的意义和价值。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行政实践中被大量而广泛地运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问题仅靠传统的“传送带”和“专家理性”模式已不足以解决,需要引入相关公众的参与。而以社会团体为组织基础的参与,不仅能够在个体化参与的无力和“乌合之众”的狂躁之间寻求平衡,也可以抗衡利益集团对政府的“规制俘获”,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在利益整合、理性交涉、监督制衡、教育公民等方面均有着积极意义。第二章,对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的现状进行考察。首先从总体上介绍参与的概况,行政决策中社团的参与在程度和领域上均呈不断扩展的趋势,不同类型的社团参与行政决策的情况也有所区别。其次分析怒江水电决策、2002年铁路客运价格决策、北京出租车调价决策等几个社会团体参与行政决策的具体案例,最后总结出社团参与面临几大困境:地位和合法性和参与正当性的矛盾;政府的宏观认可和微观排斥;参与途径的多样与不足;参与代表性的部分失落;参与能力的参差不齐。第三章,分析社会团体参与困境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社会转型的特殊背景及部分决策者的保守观念;社团管理制度的滞后,表现在高门槛的准入制度、双重管理体制、监管重心失衡等;行政决策参与程序的不完善,表现在有关社团参与的主体地位、参与方式等的规定上;此外还有社团自身的一些原因。第四章,就如何保障和监督社会团体更好地参与行政决策提出思路及建议。首先应当构建政府与社团间的合作互动关系;其次需有社团参与的良好组织保障,可从改革社团的登记许可制度和双重管理体制、完善评估和问责制度等方面着手;第三,应完善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对社团的参与主体地位和参与方式作出适当、具体的规定;第四,需明确社团参与行政决策的限度;最后还应当强调社会团体在参与行政决策活动中的自律。

【关键词】 行政决策社会团体参与
  • 【分类号】D630;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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