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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的司法管辖制度研究

【作者】 姜雯玉

【导师】 宣增益;

【作者基本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 , 国际法学, 2010, 硕士

【摘要】 国际民商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缔结的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对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管辖权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当今经济贸易的深入,全球化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涉外合同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易规范。但是在整个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由于各国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法律、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如何建立一个应对合同纠纷的公平、合理的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愈发重要。与此同时,各国对合同案件的管辖权也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以及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也在不同程度上使管辖权冲突不断激化。涉外合同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解决,在各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比较先进的管辖原则也逐渐被适用并被各国认可,如英美法系的不方便法院原则、禁诉令制度,大陆法院的先受诉管辖原则以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确认的协议管辖原则,我国法院确立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等等。但是在涉外合同关系中也凸显着各国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的差异和冲突以及法律条文背后隐藏的各国经济利益的冲突,因此合同管辖权的选择比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更为重要。全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正文部分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涉外合同司法管辖的基本概况,从涉外合同司法管辖的内涵、涉外合同案件司法管辖的基本原则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挑战、我国关于涉外合同司法管辖的实践案例等方面研究涉外合同案件诉讼管辖权基本概况;第二章涉外合同司法管辖冲突解决的依据及各国的实践,重点介绍了因意思自治原则引出的协议管辖,通过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介绍引出本文的第三章,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涉外合同司法管辖制度的思考与完善,看到了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出“对我国涉外合同的司法管辖权的建议与完善措施”,特别是对协议管辖原则与集中管辖原则提出了较好的完善意见,并提出对不方便法院原则予以引入我国立法,同时建议针对电子商务合同案件的司法管辖以及区际管辖冲突的解决途径引入我国司法实践,加大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立法的统一化进程力度,希望能够得到各位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关键词】 涉外合同司法管辖协议管辖管辖冲突
  • 【分类号】D997.3
  • 【被引频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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