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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8 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法律责任
【摘要】 <正>小兵: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保晓睿:第六章第五十五条是关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 【文献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编辑部邮箱 ,2023年10期
- 【分类号】F842.61;D92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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