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严惠仁;
【机构】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 行政机关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严惠仁关于行政机关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问题争论颇多。去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有关领导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范围的界定问题,我们认为,因越权审批而造成原告损失的行政机关或者非...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