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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体罚幼儿虽未构成犯罪,学校也有权将其解聘
【摘要】 <正>编辑同志:因多次体罚在校幼儿,我所在的学校曾对我有过多次批评教育,见我累教不改,学校决定将我解聘。请问:在我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学校的做法是否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读者:蒋兰兰蒋兰兰读者:学校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即其有权将你解聘。虽然《刑法》第37条只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
- 【文献出处】 新农村 , 编辑部邮箱 ,2024年05期
- 【分类号】D924.3;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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